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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4-04-03作者:浏览:

 

1.招标条件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工业大学的委托,对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入围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经审查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入围项目;

2.1.2项目地点:红桥校区、北辰校区;

2.1.3服务期限:一年

2.1.4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日常维修改造工程入围企业选取项目,按照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进行预算编制(以最新版本为准),预算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不含各类水泵、空调、电热水器、饮水机、电磁门、锁等机电类设施、设备),如遇学校调整以最新调整后价格为准;二标段:机电设施、设备维修选取入围企业,按照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进行预算编制(以最新版本为准),预算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维修改造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4本项目应配备:(1)项目经理1名:为本单位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为本单位职工,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以上人员须出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认定。(4)以上人员均需应为实际投入本项目人员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合同期内,如实际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符,视为违约。

3.1.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3.2.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2.2. 2023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以上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3.3 2023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4本项目应配备:(1)项目经理1名:为本单位职工,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为本单位职工,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以上人员须出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认定。(4)以上人员均需应为实际投入本项目人员并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合同期内,如实际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符,视为违约。

3.1.5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3.2.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3.2.2. 2023或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以上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3.3 2023或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由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3.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开标地点

4.1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携带以下证件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一楼报名或将以下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992594807@qq.com)进行报名。(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备注:发送邮箱的须写明单位全称、被授权联系人及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 9:00。

4.4开标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会议服务中心第一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工业大学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590038132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靶场街 29 号

联 系 人:郝金龙

电 话:18532156283

电子邮件:9925948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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