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根据《河北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教学、办公区域严禁吸烟;教学、办公区和重点部位周围严禁存放、焚烧易燃物,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发现以上情况要立刻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2、坚持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在工作和生活区域内严禁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灶具、明火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源。

3、严禁违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部位和严禁烟火部位,吸烟、动用明火。

4、禁止拒绝或刁难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5、禁止损坏、挪用消防器材。

6、贯彻“增强责任、安全第一”的原则,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做到“三懂三会”。

7、每月对所辖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能及时发现隐患并认真整改,确定专人负责,确保隐患消除。